專業(yè)的婚介所,創(chuàng)世紀情緣愛心升級——有愛有TA才有家鏡湖區(qū)壹合傳媒中心加盟成立于2012年3月27日,至今已經10年,從剛加盟幾十平米的辦公室,2張辦公桌、2把椅子,簡單收拾后風風火火就開干了,想想當初熱情,一切源自與對婚戀工作的喜歡與對品牌的信賴,一發(fā)不可收拾,2016年公司發(fā)展的需要,我們將公司搬到了蕪湖高端的江景寫字樓上,眺望江景,旁邊就是希爾頓大酒店。
幾天后,小唯接到自稱某婚介機構“紅娘”的:“女士您好,有位男士跟您挺匹配的,他身高一米多,藤校海歸碩士,央企工程師,北京環(huán)內有兩套房,京牌寶馬車,您想認識一下嗎?”小唯聽聞后激動不已,表示希望“紅娘”幫自己牽線?!凹t娘”要求小唯必須親自到婚介機構的門店聊一聊,由“紅娘”對小唯的外貌、家庭、工作等情況評估后再安排見面。小唯告訴記者,婚姻大事,面對面了解一下也合理。她只身前往門店,卻被“紅娘”叫到了一處密閉的小屋中,隨后便被進行了“焦慮式洗腦”。比如,“紅娘”提到,“你快30了”“快過了佳生育年齡”,而且“工作、學歷、經濟基礎、長相等都一般”“要對自己有清醒的認識”。當小唯問及那位“男士”時,“紅娘”表示,只要小唯購買婚介服務套餐,就能安排他們見面。隨后,小唯在多個“紅娘”、“資深骨干”、業(yè)務經理的輪番攻勢下,簽下了19998元的婚介套餐。然而,在后續(xù)服務中,小唯再問起何時能與“男士”見面時,“紅娘”卻推說該男士“名草有主”了。
了如此高昂的服務費用,簽約后消費者卻不能要求中止或解除服務合同,這樣的約定合法嗎?李雙慶向記者介紹了前文提到的“天價婚介服務”案——原告張先生(化名)與被告某文化發(fā)展有限簽訂了愛情定制服務協議,約定由該在服務期限內為張先生提供征婚候選人的相關資料或信息,服務費用共100萬元,首次付款30萬元后啟動服務;20天內第次付款20萬元;在引見人選前第次付款50萬元。此外,協議還約定,在委托服務期間,張先生可以書面提出暫停服務。合同生效后,在張先生尚未付款的情況下,被告就啟動服務,張先生多次通過電子和的方式明確表示先不要啟動服務,被告仍未暫停相應工作,并要求張先生按期服務費。張先生遂將該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審理后支持了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人民法院報訊 (記者 陳 鳳 通訊員 曹赟嫻 陳逸韻)女子花7萬元請婚介介紹相親對象,但此人的實際職業(yè)、收入、房產等信息,都與婚介說的天差地別,能否要求解約并退費?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婚介服務案,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解除合同,婚介退還服務費6.5萬元。王女士為早日“脫單”,在一家婚介花費7萬元購買了紅娘服務。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婚介將在12個月內為王女士提供約見不少于12人。了解擇偶要求后,婚介很快推薦了位男士,并告知王女士,該男士身高1米81,重點大學本科畢業(yè),國企工作,年收入55萬元,城區(qū)還有一套120平方米的獨立婚房。王女士滿心歡喜地去見面,事后卻得知,該男士的基礎學歷是???,也并非在國企工作,與父母同住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學歷、工作和住房,全部與婚介的介紹不相符。
在徐匯區(qū)消保委和記者的介入下,婚介機構目前已同意向王女士全額退費。然而,類似這樣成功退費的案例還是少數。記者從12345市民服務了解到,關于婚介機構投訴屢見不鮮。收費標準不設限、監(jiān)管措施不到位、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求偶者屢屢上當,舉證艱難,投訴無門。法律人士提醒,單身男女如果尋求婚介服務,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1.正當的婚介需求應落實在合同中,不要聽信他人的口頭承諾。2.提供的個人資料好打上“僅供婚介服務備案”的水印,以防資料流失造成自身損失。3.需謹防“婚托”,若發(fā)現婚介服務或有關異性有可疑的借款、借名、代簽等行為,應當嚴詞拒絕,并向公安等相關部門上報。如今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婚介市場需求火爆,但監(jiān)管力度似乎并沒有跟上。誰能給婚介機構套上“緊箍”?誰能讓單身女士們不再“踩坑”?
月亮婚戀網是石家莊本地的單身女性征婚平臺,匯集了大量的石家莊單身女性。無論你是在石家莊尋找合適的伴侶,還是作為石家莊的單身女性想要尋找一個理想的結婚對象,這里都能滿足你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