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貨主單方委托鑒定機構對貨物的損壞狀況進行鑒定。此時需要綜合鑒定機構的資質、被鑒定的貨物是否爭議貨物、鑒定結論的依據(jù)是否充分等因素來判斷鑒定結論能否作為認定貨損狀況的依據(jù)。如果是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申請貨損鑒定,雙方共同選擇一家鑒定機構或者由法院指定一家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那么除非鑒定的結論明顯不符合事實,否則該鑒定結論一般可作為認定貨損狀況的依據(jù)。如有雙方的書面確認,一般以雙方的書面協(xié)議為準。
裝卸搬運是隨運輸和保管而產生的必要物流活動,是對運輸、保管、包裝、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動進行銜接的中間環(huán)節(jié),以及在保管等活動中為進行檢驗、維護、保養(yǎng)所進行的裝卸活動,如貨物的裝上卸下、移送、揀選、分類等。裝卸作業(yè)的代表形式是集裝箱化和托盤化,使用的裝卸機械設備有吊車、叉車、傳送帶和各種臺車等。在物流活動的全過程中,裝卸搬運活動是頻繁發(fā)生的。因而是產品損壞的重要原因之一。
航空貨物由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承運,實際發(fā)貨人在始發(fā)地將貨物交給始發(fā)地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始發(fā)地代理通過MasterAirwaybill將貨物運輸給目的地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由目的地代理將HouseAirwaybill和貨權交給目的地代理;ThroughAirwaybill:由擁有飛機的航空公司承運人簽發(fā)出具的運單,是和ConsolidatedAirwaybill相對立的概念,一般運單的收發(fā)貨人為實際的收發(fā)貨人,而不是國際貨運代理公司。
一般的貨運代理由于貨源的局限性,只能集中向幾家船公司訂艙,很少能滿足指定船公司的需求,因此在成交拼箱貨時,盡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以免在辦理托運時無法滿足要求。在與客戶洽談成交時,應特別注意相關運輸條款,以免對方的信用證開出后在辦理托運時才發(fā)現(xiàn)無法滿足運輸條款。留有費用成本核算的余地。經營拼箱業(yè)務的貨代公司通常將貨物集拼或40'或40'高柜出運,海關對拼箱貨又實行貨物裝箱完畢,集裝箱進港后方可接受報關的做法,萬一發(fā)生查驗,相關查驗費一般要在人民幣600元以上,因此對這部分費用能考慮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