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應是有給付內容的,如不是因財產利益之爭,而是人身名譽之爭,無給付內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訴前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屬于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系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例如,雙方當事人簽訂購銷合同,需方按約定給付供方150萬元的預付款,事后發(fā)現(xiàn)供方有欺i詐行為,根本沒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貨款有被轉移的可能,如不及時采取強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將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失。由于從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時間,法律就有必要賦予利害關系人在情況緊急時,請求法院及時保全可能被轉移的財產的權利。財產保全的申請條件和程序。陽江申請財產保全目的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垩?,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負責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法律準許的其他方法包括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等方式。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中山起訴財產保全材料2023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是什么?
財產保全的方式有哪些?申請訴訟保全的當事人一般采用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書。但特殊情況如書寫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名、蓋章。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提取、扣留等,當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種措施必須在申請書中說明,須肯定、具體,不能含糊其詞。否則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訴前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起訴以前,訴訟程序尚未開始;訴訟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訴訟程序開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執(zhí)行前,執(zhí)行開始后不能申請訴訟保全。執(zhí)行前保全時間是在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zhí)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狀況,不申請保全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5日內不申請執(zhí)行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對被保全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1、人民法院對財產進行保全的,保全期限依據(jù)保全財產的類型而定:(1)人民法院凍結被執(zhí)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2)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3)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2、法律依據(jù):《Z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五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zhí)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zhí)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xù)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xù),續(xù)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xù)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xù)。在申請財產保全時,申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jù),選擇適當?shù)呢敭a保全措施。
怎么財產保全?保全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法院認為應當進行財產保全的,會對要進行保全的財產查封,扣押或凍結。如果權利人在情況緊急的時候,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其合法權益就會受到無法挽回的損害的情況下,可以在訴訟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i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i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當申請人保全錯誤時,申請人需要對被保全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陽江申請財產保全目的
財產保全能夠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財產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陽江申請財產保全目的
取訴訟財產保全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1、采取訴訟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給付之訴具有給付財產的內容,只有給付之訴的判決,才有執(zhí)行性,才存在訴訟保全的必要性。如果是確認之訴或變更之訴,因其無給付內容,不存在判決生效后執(zhí)行的問題,所以不發(fā)生訴訟保全問題。2、必須具有財產保全的必要性。不是所有的給付之訴都需要采取財產保全,只有出現(xiàn)《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guī)定的原因,即“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時,才能夠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所謂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是指當事人一方擅自將爭議的標的物出i賣、轉移、隱匿、毀損、揮霍等以逃避義務為目的的惡意行為。所謂其他原因,主要是指由于客觀上的原因,使爭議標的物無法保存。如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腐爛變質的物品,若不及時采取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3、從時間上看,訴訟財產保全一般發(fā)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這一段時間內,否則,就失去了訴訟保全的意義。陽江申請財產保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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