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數字資產究竟應當理解為資產數字化還是數字資產化,或是二者兼顧?資產的數字化是建立數字金融體系的前提,而數字資產的實現過程包括以下步驟:1.確權。在數字金融時代,公私鑰體系對傳統(tǒng)的賬戶體系構成巨大挑戰(zhàn),確權不再必須通過賬戶體系完成。用戶可通過數字身份,對擁有的資產進行登記,經分布式網絡中的所有用戶的一致認可后,完成數字資產的初始確認。2.資產原生信息的數字化。在資產的數字化過程中,資產的底層信息同步數字化,并隨時間流逝自動更新,信息披露的效率和真實性大幅提高,底層資產的自主流動性隨之提高。信息披露機制的自動化、透明化,降低了市場參與者的信息搜尋成本,對中小融資者更為友好。3.智能合約。數字資產的交易模式會發(fā)生深刻變革,交易雙方可以將事前約定的合同條款寫入智能合約,待條件觸發(fā)時自動實現資產的交割和轉移,交易流程無需第三方介入,可有效降低監(jiān)督成本。數字資產的出現,或將重構金融市場的運行方式,允許大量傳統(tǒng)的非標準化資產進入金融市場,低成本地在投資者之間流通,將催生金融業(yè),推動數字金融體系的建立。數據確權是否需要國際合作?數據資產流轉方案
數據資產化是指將數據作為企業(yè)的重要資產,對其進行合理的配置、管理和使用,以實現企業(yè)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數據資產化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必然趨勢,也是企業(yè)數字化轉型的**內容。數據可以變成資產,是因為數據具有以下屬性:1.價值性:數據具有很高的價值,能夠為企業(yè)帶來很多商業(yè)機會和競爭優(yōu)勢。2.可控性:企業(yè)可以通過合理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從而保障企業(yè)的利益。3.稀缺性:在某些領域,數據的獲取和加工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因此具有稀缺性。4.可交易性: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可以通過交易平臺進行買賣,為企業(yè)帶來更多的商業(yè)機會和收益。企業(yè)數據資產估值方案如何開展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數據確權與數據倫理密切相關。在數據確權的基礎上,企業(yè)和個人可以更加注重數據倫理,遵循公正、透明和負責任的原則來收集、使用和處理數據。數據確權有助于提高數據倫理意識,促進數據倫理規(guī)范的形成和發(fā)展。同時,數據確權也有助于建立數據倫理監(jiān)管機制,對數據倫理問題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保護個人和社會的數據權益。數據確權是數據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數據確權的基礎上,企業(yè)和可以更加有效地進行數據治理,確保數據的合規(guī)性和質量。數據確權有助于明確數據的產權歸屬,保護數據的合法權益。同時,數據確權也有助于建立數據治理的監(jiān)管機制,對數據的收集、使用和處理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提高數據治理的效果和水平。
數據確權是數據資源要素化發(fā)展的基礎和前提,也是一直以來進行數據交易的難點。2022年12月出臺的《數據二十條》明確了“三權分立”的確權思路,提出探索“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淡化數據所有權,強調數據的流通、使用與價值放大化,形成“三權分置”的中國數據產權制度。強調推動公共數據授權使用、加強企業(yè)數據供給激勵,探索個人數據受托機制。同時,在數據資源的管理過程中,企業(yè)還需考慮其他相關方的權利,以確保數據資源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例如,企業(yè)可能需要遵守相關的隱私法規(guī)和數據保護法律,以確保個人信息得到保護。例如,在中國,數據資源的管理和使用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和規(guī)范。企業(yè)需要了解這些法規(guī)的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以確保其數據資源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此外,企業(yè)也可以考慮與數據資源相關的合同和協(xié)議,以確定數據資源的權屬。例如,在數據共享和合作項目中,企業(yè)需要簽署相關的合同和協(xié)議,以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防止數據資源的濫用和誤用。數據資產化的市場前景如何?
與傳統(tǒng)資產不同,數據資產具備非實體性、依托性、可共享性、可加工性、價值易變性等多種特征。由于數據資產涉及的經濟行為與傳統(tǒng)資產較為一致,其評估目的同樣可分為內部評估目的,如數據管理、會計核算等;以及外部評估目的,如數據資產交易流通、出資入股等。數據資產的評估方法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場法等。收益法是目前數據資產更適用的評估方法之一,根據預期收益口徑可以采用直接收益、分成收益、超額收益和增量收益4種方式。對于可獲得可靠財務預測、并已經實現商業(yè)化應用場景的數據資產來說,收益法能夠直觀地體現數據資產價值實現的過程。成本法除了確定重置成本,關鍵要確定數據資產價值調整系數。對于仍處于開發(fā)階段、成本易于歸集且未來收益尚未確定的數據資產來說,成本法不失為較具適用性的評估方法。但成本法未能有效考慮數據資源收益與成本不匹配的問題。市場法應用前提是具有公開并活躍的交易市場。由于目前數據資產交易主要為場外交易,缺乏成熟、活躍的數據資產公開交易市場與可比參照物,且數據資產價值受到應用場景影響較大,其價值易變性導致交易實例的可比性低,市場法使用限制較為明顯。正確理解數據入表,更好地把握未來的機遇和挑戰(zhàn)。數據資產變現平臺
數據資源范圍如何認定?數據資產流轉方案
但在實現過程中,數據資產化面臨的制度與技術障礙重重?!胺杀U鲜且貎r值的保障根本。作為資產,它就必然涉及到權屬、產權的問題?,F行的法律體系框架,事實上沒有辦法解決數據的確權問題?!泵泛瓯硎?,目前流通共享的數據定價、收益、分配無章可尋。同時,除了制度障礙,還存在技術挑戰(zhàn),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監(jiān)管問題突出,這些問題屬于國際性難題,還待進一步創(chuàng)新探索。從數據交易實踐的角度,深圳數據交易有限公司(簡稱“深數交”)副總經理王冠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了目前數據要素流通的現狀及行業(yè)痛點訴求?!耙皇橇魍ǚ绞饺灾饕詳祿虯PI的方式為主。二是大量的數據資源尚未***,未在市場上進行流通,比如公共數據,互聯(lián)網企業(yè)數據等;三是當前數據的交易模式主要是以場外交易為主,需要進一步引導場外向場內轉移?!蓖豕谡f。數據資產流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