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會計資格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3-10-11

財政部成立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組織領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組織實施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地方考委會),組織領導本地區(q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組織實施本地區(q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考試是評價會計從業(yè)人員專業(yè)能力和實踐經驗的重要考試。合肥會計資格

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介紹(一)會計:會計是注會6科中的基礎學科,也是在注會考試中相對較難的科目。會計考試要求大家掌握教材上的內容,此外為會計內容綜合性較強,考試比較重視考生對知識的理解、實際應用以及職業(yè)判斷能力,所以在學習的時候要學會理論聯系實際,注重理解運用。 (二)審計:審計科目的內容晦澀難懂,非常抽象,需要考生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審計主要講的是實際審計業(yè)務的流程,做過審計工作的考生學習起來會相對輕松些。沒有審計經驗的考生,在學習的時候要理解記憶,培養(yǎng)全局觀,把審計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聯系在一起。(三)財管:公式多、計算量大是財管的特點。財管不僅包括基本的財務報表分析,還涉及到了資本結構、投資分析、籌資融資方式、期權理論及應用。考生在備考中要善于總結公式,多做經典題,反復練習,在保證準確性的前提下提高做題的速度。注冊會計考試是筆試嗎需要深入理解會計原理、法律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等知識。

注冊為非執(zhí)業(yè)會員:取得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yè)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證書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注冊為非執(zhí)業(yè)會員: (一)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復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復印件,港、澳、臺地區(qū)居民應當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fā)放的通行證復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注冊會計師擁有一些隱形福利:與其他證書互免1.可免考ACCA的F1—F9的9門考試;2.可免考HKICPA的3個科目;3可免考ACA考試的9個科目;4可免考資產評估師一門.還有一些各地福利政策:上海:100落戶積分+免試高級會計;北京:領取2500元的獎勵+落戶積分;南昌:獎勵1萬元,到頂5萬元;天津:獎勵3萬元+落戶;深圳:獎勵兩萬元;重慶:獎勵1萬元;安徽:一次通過,獎勵3千;云南:1萬元;山東:領取2千的補貼+免試高會;浙江:一次六科,獎勵6千;江蘇:3年內通過CPA獎勵1萬元+直接落戶;等等這些都說明注會的福利很豐厚,所以考上了是很有發(fā)展前景的.注冊會計師需要與企業(yè)內部的其他部門密切合作,以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024年注會怎么報名?1、登錄會計初級網上報名系統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注會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未注冊考生需先注冊再登錄=。2、閱讀報名承若書等相關文件報名前,考生需認真閱讀報名地發(fā)布的相關文件,承諾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3、注會報名證件照準備一般來說,考生提交的照片應為標準證件照。4、選擇注會報名地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5、核對證件信息選擇好報名地區(qū)后,考生應認真核對證件號、姓名等信息,按照考試機構的要求進行報名。6、填寫注會報名信息注會考生應認真、如實地填寫本人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等報考信息。7、查看報名費用網絡報名注冊號和密碼是報考人員查詢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8、牢記報名注冊號考生應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網上繳費前可憑"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修改報名信息。9、核對報名信息,繳納費用報名注冊成功后,點擊主頁"報名",可以查看公告/考生報名信息/打印/繳費等操作.注冊會計師需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能夠與客戶和同事良好地協作。中華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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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成績復核要求: 一 .為了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成績復核工作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 成績復核限于復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復核后的成績?yōu)榇_定的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復核。 第五條 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第 5 個工作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第六條 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結束之日起 40 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復核,并公布成績復核結果。考生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第七條 本辦法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施行。2012 年 8 月 28 日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印發(fā)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財考〔2012〕5 號)同時廢止。合肥會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