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霆宇實業(yè)有限公司2025-04-05
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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