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科研、醫(yī)療、測試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可使用儲存室或者儲存柜儲存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單個儲存室或者儲存柜儲存量應當在50公斤以下。第二十七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設置相應的人力防范、實體防范、技術防范等治安防范設施,防止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第二十八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應當建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定期核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存放情況。高校危險化學品倉庫是高?;A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危險化學品是高校教學科研的必需技術物資。西藏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
地方人民**組織編制城鄉(xiāng)規(guī)劃,應當根據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guī)劃適當區(qū)域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第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委托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并將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情況報告報建設項目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以上人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4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遼寧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軟件要求相關單位必須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第二十九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儲存室、儲存柜除外)治安防范狀況應當納入單位安全評價的內容。經安全評價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十條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倉庫內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第五章監(jiān)督檢查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根據本地區(qū)工作實際,定期組織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監(jiān)督檢查;在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jiān)督抽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人民警察證,表明執(zhí)法身份,不得從事與職務無關的活動。
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經營單位。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shù)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shù)乜h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近年來,有些高校由于對危險化學品管理不善,實驗室災害事故頻頻發(fā)生,傷亡損失極為慘重。
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購買許可證的申請能夠當場予以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1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第七條公安機關審查***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一)購買單位***次申請的;(二)購買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購買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近幾年,高校頻繁發(fā)生火災等危險事故,實驗室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熱點。湖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系統(tǒng)
提出依托智能化平臺管理高校危險化學品的模式。西藏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又分為管制類危險化學品和普通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版),危險化學品總共有2828種,實驗室常見的無水乙醇、鹽酸、硝酸、硫酸、甲苯、**、堿石灰、甲醇、乙酸乙酯、石油醚等試劑均屬于危險化學品。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是指在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shù)拳h(huán)節(jié)受到公安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化學品,包括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等。實驗室須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員,負責人員需定期檢查化學品的存放、標識、使用等情況。實驗室須***盤存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重量(或體積)等信息,建立危險化學品目錄,配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或安全周知卡。在貯存期間,如果發(fā)現(xiàn)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或標識不清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 西藏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