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藥物制劑研究所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4-06-28

口服緩釋制劑的主要設計目標是延緩藥物在體內的釋放時間,以確保藥物的血藥濃度長時間保持平穩(wěn)。因此,在完成臨床前研究工作,包括確定工藝、建立臨床樣品質量標準和進行初步穩(wěn)定性考察后,需要通過臨床試驗證實制劑的緩釋特征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果臨床試驗的結果未能達到預期設計目標,制劑的工藝就需要根據(jù)體內試驗結果加以調整和完善,重新進行體內試驗。在臨床研究階段,如果選擇兩種或三種不同釋放藥物速度的同時進行體內試驗,并比較其體內血藥濃度-時間曲線,有助于選擇出具有適宜體內釋放速度的,并有利于進行體內外相關性的研究。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可為醫(yī)藥企業(yè)和相關健康產業(yè)提供從研發(fā)到產業(yè)化的完整技術服務。廣東藥物制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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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證明研發(fā)產品的配方與已上市的產品配方相同,可以參考《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基本技術指導原則》進行篩選。特別要注意根據(jù)不同的劑型選擇重點篩選指標。對于口服固體藥劑制劑,由于輔料對活性成分的體外溶出/釋放影響可能導致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出現(xiàn)差異,所以溶出度/釋放度檢查是至關重要的篩選指標之一。通過比較溶出/釋放曲線一致性和溶出均一性,可以初步判斷研發(fā)產品和已上市產品的體外釋放行為是否一致,從而減少或避免生物等效性試驗中出現(xiàn)不等效性的風險。廣西化學藥物制劑研究費用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擁有180余人的專職技術服務與研發(fā)團隊,其中碩士學位以上人員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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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給藥制劑應進行非臨床局部安全性試驗研究,因為局部用藥后可能會出現(xiàn)明顯的局部刺激性和/或過敏性,這會改變藥物滲透通過皮膚/粘膜屏障的能力,從而可能影響藥物的安全有效性。對于經皮膚和粘膜給藥等制劑還應考慮其過敏性。如果已經進行的安全性試驗表明藥物具有一定毒性,則應進行與已上市產品的安全性對比研究,以進一步評估其安全性。此外,《化學藥物刺激性、過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中提供了詳細的技術要求。對于可能導致系統(tǒng)毒性的局部起效藥物,如某些系統(tǒng)毒性大的藥物(例如維A酸和高效皮質類固醇等),還應進行全身暴露量研究。

在研究內容方面,國家標準藥品和新藥已經非常一致。但是在研究方法上,如果可以獲取已經上市的產品作為參考,就通常會采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如果無法獲得上市產品,則應按照新藥的技術要求進行系統(tǒng)的研究。在質量研究方面,國家標準藥品的質量研究檢查項目與新藥的要求一致。應該根據(jù)國家標準中列出的檢驗項目來確定研究內容,并分析收錄項目的性。必要時,根據(jù)產品的特點適當增加標準中未列出的項目。選擇研究項目時應遵循《化學藥物質量標準建立的規(guī)化過程技術指導原則》的原則。淄博生物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發(fā)與服務平臺致力于生物技術及其制品的實驗室研發(fā)與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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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藥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特點,采取不同的評價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⑴人體藥代動力學研究,通過測定人體血、血漿和/或尿中活性成分濃度的變化來證實兩種制劑的等效性;⑵人體藥效動力學研究,即采用藥效學指標來證明兩種制劑的等效性;⑶比較性臨床試驗研究,以臨床療效指標來證實兩種制劑的等效性;⑷體外研究,基于體外相關資料,通過比較體外溶出度/釋放度的變化來證實兩種制劑的等效性。由于不同制劑的特性各異,各種因素的變化對終端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不同,因此安全有效性評價應考慮不同的給藥途徑和劑型。對于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評價時應結合考慮不同的給藥途徑和劑型。研究院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了質量管理體系以實現(xiàn)全過程質量管理。海南抗體藥物制劑研究院

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致力于固體制劑、注射劑、噴霧劑等藥物與健康品劑型技術研究開發(fā)與服務。廣東藥物制劑研究所

對于靜脈注射制劑,如果在國家標準中沒有收錄細菌或熱原檢查,則應該進行添加。對于難以溶解的口服固體制劑,應考慮增加溶出度檢查的標準。在有充分依據(jù)的情況下,也可以減少檢測項目。例如,由于合成過程中使用的溶劑不同,可以刪除未使用溶劑的殘留量檢查項目。在制定注冊標準時,如果研究表明國家標準中收載的方法不適用于研制新產品,或者新建方法在檢測專屬性、靈敏度、準確性、穩(wěn)定性和耐用性方面有明顯提高,更有利于控制產品質量,則可以采用新的檢測方法。廣東藥物制劑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