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危險化學品監(jiān)管軟件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4-12-23

    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第五條申請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特定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云南危險化學品監(jiān)管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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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yè)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yè)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tài)。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廣東學校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化學品安全問題是當今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普遍的隱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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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三條承運人違反規(guī)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停運整改,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與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品種、數量、運入地、貨主及收貨人、承運人等情況不符的;(二)運輸許可證種類不當的;(三)運輸人員未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個人攜帶易制毒化學品不符合品種、數量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沒收易制毒化學品,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應當堅持安全***、預防為主、依法治理、系統(tǒng)治理的原則,強化和落實從業(yè)單位的主體責任。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治安管理***責任人,對本單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第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應當建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信息系統(tǒng),并實現與公安機關的信息系統(tǒng)互聯互通。公安機關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應當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實行電子追蹤標識管理,監(jiān)控記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流向、流量。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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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款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過三萬元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款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處罰。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主義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罰。存放、管理、使用過程中常存在安全隱患。吉林危險化學品軟件研發(fā)

對委托他人購買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云南危險化學品監(jiān)管軟件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qū)、畜禽規(guī)模化養(yǎng)殖場(養(yǎng)殖小區(qū))、漁業(yè)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qū)、自然保護區(qū);(七)***禁區(qū)、***管理區(qū);(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qū)域。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由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jiān)督其所屬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決定并組織實施。云南危險化學品監(jiān)管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