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4-01-01

申報資料使用國際標準 A4 型(297mm×210mm)規(guī)格、紙張重量80g。紙張雙面或單面打印,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申報資料所附圖片、照片須清晰易辨,不宜使用復印圖片或 彩色噴墨打印方式。紙張性能,申報資料文件材料的載體和書寫材料應符合耐久性要求。加蓋公章:除《藥品注冊申請表》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外,申報資料(含圖譜)應逐個封面加蓋申請人或注冊代理機構公章,封面公章應加蓋在文字處。申報資料中涉及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等文件,應簽名/加蓋相關機構公章。加蓋的公章應符合國家有關用章規(guī)定,并具法律效力。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生物技術平臺包括合成室、發(fā)酵室、高溫室、儀器室、細胞房等功能區(qū)域。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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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篩選和優(yōu)化的工作時,應該充分考慮到產品的其他特性,如制劑的外觀、片劑的硬度、顆粒在壓片過程中的流動性和可壓性,以及制劑的穩(wěn)定性等方面。同時,為保證工藝放大過程不會影響到制劑的質量,需要對多批不同規(guī)模的產品進行的質量比對研究,以積累更多的數據,進一步驗證所采用的工藝的合理性。此外,若在緩釋制劑的制備工藝中需要使用需要控制的有機溶劑(如包衣工藝中所用的有機溶劑),則需要進行殘留溶劑檢查,并根據檢測結果及數據積累結果來確定是否納入質量標準。具體的技術要求可以參考《殘留溶劑檢查的技術指導原則》。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不墨守成規(guī),勇于創(chuàng)新,敢于挑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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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指導原則分為六個部分。部分是概述,第二部分探討了口服緩釋制劑研究的基本思路。第三、四部分簡要介紹了制備技術和釋放度研究的基本原則。第五、六、七部分分別討論了口服緩釋制劑工藝研究、質量研究和制定質量標準、以及穩(wěn)定性研究。由于已有相關指導原則發(fā)布普遍適用于制劑藥學研究,因此本指導原則重點討論口服緩釋制劑在藥學研究工作中特殊的問題和與普通口服固體制劑的區(qū)別,不再重復詳細闡述普遍性問題。生產監(jiān)管事項變更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具體變更管理要求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申報資料內容,4.1總體要求:4.1.1復印件應當與原件完全一致,應當由原件復制并保持完整、清晰。4.1.2申報資料中同一內容(如藥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等)的填寫應前后一致。4.1.3外文資料應翻譯成中文,申請人應對翻譯的準確性負責。4.2具體要求:4.2.1整理排序,按照現行申報資料要求的項目順序整理申報資料,裝訂成冊的文件材料排列文字在前,照片及圖譜在后。有譯文的外文資料,譯文在前,原文在后。4.2.2 編寫碼,4.2.2.1裝訂成冊的文件材料,有書寫內容的頁面編寫頁碼。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可開展質量標準建立與穩(wěn)定性考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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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的情況下,無需將申報資料與附件分開裝訂,確需分開裝訂的,每冊應加封面,封面內容除總冊數和冊號外,其他應相同,區(qū)分方式為如某項資料有3冊時,可用“第1冊共3冊”在封面項目名稱下標注。4.2.4整理裝袋,4.2.4.1申報資料的整理形式按照不同專業(yè),分類單獨整理裝袋,一般不得合并裝袋;通用名稱核準資料、非藥適宜性審查資料和醫(yī)療器械部分資料(如適用),應單獨裝袋。每套資料裝入單獨的檔案袋,檔案袋使用足夠強度牛皮紙,以免破損。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立足淄博,拓展全國,形成多中心立體化星狀輻射的產業(yè)布局。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

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每年為超500家醫(yī)藥企業(yè)提供專業(yè)技術服務(淄博醫(yī)藥企業(yè)實現全覆蓋)。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

鑒于“已有國家標準藥品”定義的擴展,其研究思路、方法與原本的“仿制藥”有所不同。本指導原則是在總結、分析對原“仿制藥”研究的一般技術要求的基礎上,針對目前在國內“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研究和評價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進行系統(tǒng)整理和分析,形成對于“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研究的一般思路和原則。一些藥品注冊申請人對于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的研發(fā)還存在一些誤區(qū),認為這類品種的研究較為簡單,導致研究的完整性和系統(tǒng)性不夠,未能通過系統(tǒng)的研究真正揭示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系,從而給臨床使用帶來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隱患。江西化學原料藥再注冊院